省本级
汕头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合同 资金支付有关事项的通知(汕市财采〔2021〕10号)
来源:汕头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0-28 10:24:43
市直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管理行为,更好维护中标供应商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汕头市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管理措施》,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局。
另外,请市直各预算主管部门组织所属单位开展清理2020年度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情况,并填写《汕头市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情况表》(见附件2),将清理情况于6月3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电子版同时发送stzfcg@21cn.com。没有逾期未支付情况的不需报送。
附件:1.汕头市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管理措施
2.汕头市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情况表
汕头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1日
附件:
1 : 附件1:汕头市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管理若干措施.doc2 : 附件2:汕头市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