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采购 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海丰县财政局-海财采购〔2022〕24号 发布时间:2022-11-24 12:05:13
各镇人民政府(场、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汕尾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汕财采购〔2022〕24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有下属单位的主管预算单位,请及时转发至下属单位。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汕财采购〔2022〕24号 )
海丰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局领导
海丰县财政局秘书法规股 2022年11月11日 印发
附件:
1 : 附件:汕财采购【2022】2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