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财采决〔2023〕2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来源:翁源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8-31 14:49:23
翁源县财政局文件
翁财采决〔2023〕2号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WYGZ2023—06
二、项目名称:翁源县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检验科设备及配套安装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华大道2009号新华医疗科技园E区
法定代表人:王玉全
委托代理人:袁学博
被投诉人 1: 翁源县人民医院
地 址:翁源县龙仙镇德政路303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2023年7月18日,向翁源县人民医院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翁源县人民医院本次招标活动中标结果更改。
投诉人请求:1.对于本次招标活动找到我司标书如何传出,并依法处理。2.对于本次招标活动我司投标的技术参数重新论证。
投诉人称:一是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回复函中,江西钰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质疑中出现了“投标型号为PS-100GX6H”的内容,此型号仅为我公司订货号,并且在任何公告中都未出现PS-100GX6H的型号。二是答复中质疑问题14,温度传感器不是进口品牌扣1分。三是答复中质疑问题19,水容量≥75kg,不满足扣1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驳回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投诉。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翁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翁源县财政局
2023年8月16日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翁源县人民政府。
翁源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 年 8 月 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