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财采决〔2023〕3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来源:翁源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8-31 14:51:36
翁源县财政局文件
翁财采决〔2023〕3号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GDZD-2023-008
二、项目名称:翁源县卫生健康局流动服务车、救护车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 :广东泰通特种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樟木头东城路5号311室
法定代表人:潘宝锋(0769-88835683)
被投诉人1: 广州市德晟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中泉塘路2号大院3号楼6楼自编612房(仅作写字楼功能用)
被投诉人2:广东志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翁源县龙仙镇龙仙大道金悦华府商业内2-07号商铺
相关供应商:广州市德晟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中泉塘路2号大院3号楼6楼自编612房(仅作写字楼功能用)
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2023年6月9日,向广东志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质疑中标供应商(广州市德晟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材料信息与实际产品存在矛盾,存在重大明显问题,有虚假应标嫌疑;质疑评审专家评审分数有误。
投诉人请求:1.请求翁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核查广州市德晟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授权书厂家的生产、制造、授权资格(具体可致电咨询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维护良好的招投标秩序和产品市场秩序,保障北汽福田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我司的合法权益,给予我司公平、公正的对待。2.请求翁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广州市德晟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进行复核,重新评审技术部分得分,撤销其中标人资格,重新评定中标供应商。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广州市德晟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未取得福田牌流动服务车、救护车整车厂家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其他公司没有该品牌公告型号的生产、制造、授权资格,广州市德晟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授权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还响应无偏离。2.响应文件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应存在多处偏离扣分项目,中标供应商有虚假响应嫌疑,误导评审专家,影响技术评分,谋取中标资格。3.代理机构(广东志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质疑答复函内容含糊不清、模棱两可,未正面回复我司质疑事项。
经审查,本机关认为:
(一)关于投诉事项1。广州市德晟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中的福田牌系列救护车《制造商授权书》由湖南天宇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出具。经调查,湖南天宇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是北汽福田有限公司的经销商,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时需出具整车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扣除2分后,影响采购结果。
(二)关于投诉事项2。广州市德晟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的投标文件中规格型号为BJ5039XJH-E6福田牌救护车轴距3110mm无法响应招标文件轴距[mm]:≥3400,扣除1分后,影响采购结果。
(三)关于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投诉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3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二)投诉事项1、2属实且影响采购结果。鉴于该项目合同尚未签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认定投诉事项成立,中标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应当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在本项目处理过程中,启动了向相关单位、第三方调查取证程序,总计41个工作日。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翁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翁源县财政局
2023年8月18日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翁源县人民政府。
翁源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 年 8 月 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