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
转发汕尾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新增批量集中采购品目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海丰县财政局-海财采购〔2023〕29号 发布时间:2023-09-12 11:03:16
各镇人民政府(场、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现将《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新增批量集中采购品目的通知>的通知》(汕财采购函〔2023〕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新增批量集中采购品目的通知》的通知
海丰县财政局
2023年9月6日
附件:
1 : 附件: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新增批量集中采购品目的的通知》的通知.pdf2 :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新增批量集中采购品目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3〕5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