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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百侯镇、茶阳镇、三河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修编及西河镇车龙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修编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1-09-14 16:37:27
采购计划编号:441422-2021-01195 预算金额:2987800.0000 采购品目: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昱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汪奕琼 项目负责人:汪奕琼
项目概况
(大埔县百侯镇、茶阳镇、三河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修编及西河镇车龙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修编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江区泮坑大道与客都大道交叉路口泰豪大厦副楼B栋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0月1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422-2021-01195/GDYC-202136
项目名称:大埔县百侯镇、茶阳镇、三河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修编及西河镇车龙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修编
预算金额:人民币29878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29878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一)标的名称:大埔县百侯镇、茶阳镇、三河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修编及西河镇车龙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修编
(二)标的数量:一项
(三)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类型:服务类
2、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其他: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整个工作周期分为三个阶段,总计约12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供应商具有乙级或乙级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有效期不作强制要求;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规划资质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600号》)如属于2021年5月6日之后,提交申报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证书复印件或资质批复或资质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投标人为新成立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3)提供近期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 9月14日至2021年9月2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江区泮坑大道与客都大道交叉路口泰豪大厦副楼B栋4楼
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1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梅江区泮坑大道与客都大道交叉路口泰豪大厦副楼B栋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需递交的资料:《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注: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gdgpo.czt.gd.gov.cn/)完成注册。
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虎山路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0753-5522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东昱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虎山路建设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 0753-2277606、5539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小姐
电 话: 0753-2277606、5539606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发布人:广东昱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9月14日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大埔县百侯镇、茶阳镇、三河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修编及西河镇车龙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修编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广东昱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9-14 16:37:27
项目概况
(大埔县百侯镇、茶阳镇、三河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修编及西河镇车龙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修编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江区泮坑大道与客都大道交叉路口泰豪大厦副楼B栋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0月1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422-2021-01195/GDYC-202136
项目名称:大埔县百侯镇、茶阳镇、三河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修编及西河镇车龙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修编
预算金额:人民币29878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29878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一)标的名称:大埔县百侯镇、茶阳镇、三河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修编及西河镇车龙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修编
(二)标的数量:一项
(三)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类型:服务类
2、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其他: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整个工作周期分为三个阶段,总计约12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供应商具有乙级或乙级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有效期不作强制要求;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规划资质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600号》)如属于2021年5月6日之后,提交申报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证书复印件或资质批复或资质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投标人为新成立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3)提供近期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 9月14日至2021年9月2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江区泮坑大道与客都大道交叉路口泰豪大厦副楼B栋4楼
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1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梅江区泮坑大道与客都大道交叉路口泰豪大厦副楼B栋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需递交的资料:《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注: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gdgpo.czt.gd.gov.cn/)完成注册。
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虎山路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0753-5522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东昱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虎山路建设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 0753-2277606、5539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小姐
电 话: 0753-2277606、5539606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发布人:广东昱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