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需求
- 资格预审公告
- 采购公告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更正公告
- 终止公告
- 合同公告
- 验收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1-10-15 19:00:25
采购计划编号:441402-2021-01014 预算金额:1998318.0000 采购品目: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龙水秀 项目负责人:徐庆华
项目概况
梅江区2021年大径材培育基地建设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5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402-2021-01014
项目编号:441402-2021-01014
项目名称:梅江区2021年大径材培育基地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98,318.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梅江区2021年大径材培育基地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1,998,318.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 梅江区2021年大径材培育基地建设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1,998,318.00 | 1,998,318.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栽植工序要求在2022年3月15日前完成,其他工序要求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为确保补植苗木成活,苗木补植后应进行3个月左右的养护,即至2022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同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供应商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的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上册正本内】。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梅江区2021年大径材培育基地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梅江区2021年大径材培育基地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一提供原件)。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二提供原件) (3)已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6日至2021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05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说明: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完成供应商用户注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梅州市梅江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梅州市仲元东路51号区政府大院内
联系方式:0753-219672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
联系方式:0753-22209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小姐
电 话:0753-2220939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梅江区2021年大径材培育基地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10-15 19:00:25
项目概况
梅江区2021年大径材培育基地建设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5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402-2021-01014
项目编号:441402-2021-01014
项目名称:梅江区2021年大径材培育基地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98,318.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梅江区2021年大径材培育基地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1,998,318.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 梅江区2021年大径材培育基地建设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1,998,318.00 | 1,998,318.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栽植工序要求在2022年3月15日前完成,其他工序要求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为确保补植苗木成活,苗木补植后应进行3个月左右的养护,即至2022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同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供应商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的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上册正本内】。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梅江区2021年大径材培育基地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梅江区2021年大径材培育基地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一提供原件)。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二提供原件) (3)已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6日至2021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05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说明: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完成供应商用户注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梅州市梅江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梅州市仲元东路51号区政府大院内
联系方式:0753-219672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
联系方式:0753-22209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小姐
电 话:0753-2220939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