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需求
- 资格预审公告
- 采购公告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更正公告
- 终止公告
- 合同公告
- 验收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1-07-12 15:58:29
采购计划编号:440601-2021-02955 预算金额:1500000.0000 采购品目: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项目经办人:曾小姐 项目负责人:霍楚玲
项目概况
佛山市试点河段水生态调查评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金属交易中心9座2楼25-2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3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601-2021-02955
项目编号:GDJAFS2021067G
项目名称:佛山市试点河段水生态调查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试点河段水生态调查评估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 | 遵循总体谋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以西南涌(国控,北江一级支流)、高明河(国控,西江一级支流)、顺德水道(国控,饮用水源地)为试点河段对象开展水生态调查评估。通过基础资料收集、实地调研和补充监测,结合现状水质和水生态调查分析,开展生态环境压力、生态系统健康、生态功能服务和生态风险的调查评估工作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0 | 1,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时间起至2022年8月底前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试点河段水生态调查评估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试点河段水生态调查评估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2日至2021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金属交易中心9座2楼25-27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03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金属交易中心9座2楼25-2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金属交易中心9座2楼25-27号
1、若供应商使用网上报名,必须以与其投标供应商名称相一致的对公账户进行汇款(对公账户网银汇款或以投标供应商名称到银行现金汇款),汇款或转账凭证上请注明信息:GDJAFS2021067G+招标文件费。
2、购买标书账户信息(本账号非保证金缴纳账号):
(1)收款单位: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2)收款账号:44050166883900000009
(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佛山锦隆花园支行
注: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本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遗失和不可抗力的情况等都不承担责任。
3、报名登记事项说明: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启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中介)系统的通知(佛政数函[2019]606号),所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均应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2)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投标登记。
供应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登记成功后,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办理报名手续: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登记回执》。
(2)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
请将以上报名所需资料加盖公章并扫描发送到我司邮箱,以GDJAFS2021067+供应商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以下邮箱:1265583227@qq.com。
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榴苑路20号
联系方式:0757-8312917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第9座二层25-27号
联系方式:0757-82615983、180888396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小姐
电 话:0757-82615983、18088839629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2021年07月12日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佛山市试点河段水生态调查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1-07-12 15:58:29
项目概况
佛山市试点河段水生态调查评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金属交易中心9座2楼25-2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3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601-2021-02955
项目编号:GDJAFS2021067G
项目名称:佛山市试点河段水生态调查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试点河段水生态调查评估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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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 | 遵循总体谋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以西南涌(国控,北江一级支流)、高明河(国控,西江一级支流)、顺德水道(国控,饮用水源地)为试点河段对象开展水生态调查评估。通过基础资料收集、实地调研和补充监测,结合现状水质和水生态调查分析,开展生态环境压力、生态系统健康、生态功能服务和生态风险的调查评估工作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0 | 1,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时间起至2022年8月底前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试点河段水生态调查评估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试点河段水生态调查评估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2日至2021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金属交易中心9座2楼25-27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03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金属交易中心9座2楼25-2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金属交易中心9座2楼25-27号
1、若供应商使用网上报名,必须以与其投标供应商名称相一致的对公账户进行汇款(对公账户网银汇款或以投标供应商名称到银行现金汇款),汇款或转账凭证上请注明信息:GDJAFS2021067G+招标文件费。
2、购买标书账户信息(本账号非保证金缴纳账号):
(1)收款单位: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2)收款账号:44050166883900000009
(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佛山锦隆花园支行
注: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本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遗失和不可抗力的情况等都不承担责任。
3、报名登记事项说明: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启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中介)系统的通知(佛政数函[2019]606号),所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均应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2)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投标登记。
供应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登记成功后,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办理报名手续: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登记回执》。
(2)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
请将以上报名所需资料加盖公章并扫描发送到我司邮箱,以GDJAFS2021067+供应商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以下邮箱:1265583227@qq.com。
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榴苑路20号
联系方式:0757-8312917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第9座二层25-27号
联系方式:0757-82615983、180888396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小姐
电 话:0757-82615983、18088839629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2021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