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需求
- 资格预审公告
- 采购公告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更正公告
- 终止公告
- 合同公告
- 验收公告
梅州市梅县区石坑镇澄坑村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1-12-03 16:55:02
采购计划编号:441421-2021-02405 预算金额:1230900.0000 采购品目: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代理机构:广东炜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李艳 项目负责人:叶静玲
项目概况
梅州市梅县区石坑镇澄坑村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联盛商城B区商务区2楼203号(广东炜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421-2021-02405
项目编号:GDWEIY20210009
项目名称:梅州市梅县区石坑镇澄坑村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30,9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梅州市梅县区石坑镇澄坑村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30,9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 梅州市梅县区石坑镇澄坑村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1,230,900.00 | 1,230,9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收到预付款并接到开工令之日2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梅州市梅县区石坑镇澄坑村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转发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梅州市梅县区石坑镇澄坑村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6日至2021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联盛商城B区商务区2楼203号(广东炜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28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联盛商城B区商务区2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联盛商城B区商务区2楼开标室;
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梅州市梅县区石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梅州市梅县区石坑镇转水潭9号
联系方式:0753-262321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炜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联盛商城B区商务区2楼203号
联系方式:0753-25799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0753-2579981
广东炜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3日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梅州市梅县区石坑镇澄坑村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广东炜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12-03 16:55:02
项目概况
梅州市梅县区石坑镇澄坑村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联盛商城B区商务区2楼203号(广东炜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421-2021-02405
项目编号:GDWEIY20210009
项目名称:梅州市梅县区石坑镇澄坑村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30,9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梅州市梅县区石坑镇澄坑村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30,9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 梅州市梅县区石坑镇澄坑村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1,230,900.00 | 1,230,9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收到预付款并接到开工令之日2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梅州市梅县区石坑镇澄坑村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转发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梅州市梅县区石坑镇澄坑村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6日至2021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联盛商城B区商务区2楼203号(广东炜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28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联盛商城B区商务区2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联盛商城B区商务区2楼开标室;
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梅州市梅县区石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梅州市梅县区石坑镇转水潭9号
联系方式:0753-262321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炜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联盛商城B区商务区2楼203号
联系方式:0753-25799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0753-2579981
广东炜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