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兴财采管〔 2020〕10号]
来源:梅市财办〔2020 〕 18号 发布时间:2021-06-03 11:24:37
兴宁市财政局文件
兴财采管〔 2020〕10号
转发梅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政府集中
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现将梅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 2020年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页无正文)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兴宁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4日印发
梅州市财政局文件
梅市财办〔2020 〕 18号
转发《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2020年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精神,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经市人民政府批转,现将《广 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 年版)〉的通知》(粤财采购〔 2020〕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 照执行。
《广东省政府集中釆购目录及标准( 2020年版)》自202 1 年1月1日起施行,《转发〈广东省2017年政府集中釆购目录及 釆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梅市财釆管〔2016〕8号)、《关于调 整梅州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8〕17号) 同时废止。
梅州财政局
2020年10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审计局
梅州市财政局办公室[2020年]10月13日印发
•)
广东省财政厅文件
粤财采购〔 2020〕18号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
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
《改革方案》)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 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的 通知》(财库〔2019〕69号,以下简称《地方目录及标准指引》), 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授权,现将《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 目录及标准( 2020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及标准( 2020年版)》 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统一集中釆购目录的重要意义。《改革方案》提 出了 “规范并逐步在全国统一集中采购目录”明确要求。逐步缩小集中采购范围差异,实现集中釆购目录相对统一,是建立全国 统一政府采购市场,推动集中采购机构竞争机制,提高政府集中 度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二、《目录及标准( 2020年版)》与《地方目录及标准指引》 保持基本一致。财政部制定的《地方目录及标准指引》在综合分 析全国各地集中采购目录情况基础上、确定了货物、服务集中采 购机构采购项目的参考范围。我省以《地方目录及标准指引》为 基准,并结合实际情况,保留了现行集中采购目录中的视频会议 系统设备、装修工程、修缮工程、法律服务、审计服务、资产及 其他评估服务等6个项目。
三、《目录及标准( 2020年版)》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重要 依据,各级预算单位要按照应编尽编、“应采尽采”原则、全面、 完整编制政府釆购预算,并依据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及时编制政 府釆购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四、省财政厅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卖场,制定统一的电 子卖场交易目录和交易规则,不断拓展和丰富各类电子交易方式、 为各级预算单位提供方便、快捷釆购渠道。
五、为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本集中釆购目录不包含部门集中釆购项目、省级主管预算单位可结合本部门业务特点制定 统一的部门集中釆购项目范围及限额标准,供各地参考执行,各 级主管预算单位也可以自行确定,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六、全省原则上实行相对统一的集中采购目录。各地级以上 市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在本集中采购目录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品目,原则上不超过5个,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七、《目录及标准( 2020年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广东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粤财采购〔2016〕7号)、《关于调整广东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的通知》(粤财釆购〔2017〕7号)同时废止。
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一'集中采购目录
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均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
采购。
序号 | 品目 | 编码 | 说明 |
1 | 服务器 | A020I0103 | |
台式计算机 | A02010104 | ||
便携式计算机 | A02010I05 | ||
4 | 喷墨打印机 | A0201060101 | |
5 | 激光打印机 | A0201060102 | |
6 | 针式打印机 | A0201060104 | |
7 | 液晶显示器 | A0201060401 | |
X | 扫描仪 | A0201060901 | |
9 | 基础软件 | A02010801 | 指非定制的通用商业软件包 括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 统、中间件、办公套件等 |
10 | 信息安全软件 | A02010805 | 指非定制的通用商业软件,包 括基础和平台类安金软件、数 据安全软件、网络与边界安安 软件、安全测试评佔软件、安 全应用软件、安全支撑软件、 安全管理软件等 |
II | 复印机 | A020201 | 不包括印刷机 |
12 | 投影化 | A020202 | 用于测買、测绘等专用投影仪 除外 |
13 | 多功能-体机 | A020204 | |
14 | LED显示屛 | A020207 | |
15 | 触控一•体机 | A020208 | |
七 | 碎纸机 | AO2O2HOI | |
17 | 乘用车 | AO2O3O5 | 指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皮 卡,包含新能源汽车 |
序号 | 品目 | 编码 | 说明 |
18 | 客车 | A020306 | 指小型、大中型客车,包含新 能源汽车 |
19 | 电梯 | A02051228 | |
20 | 不间断电源(UPS) | A02061504 | |
21 | 空调机 | A0206180203 | 不包括中央空调、多联式空 调、精密空调 |
22 | 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 A020808 | |
23 | 办公家具 | A06 | 指木制或木制为主、钢制或钢 制为主、铝制或铝制为主的办 公家具 |
24 | 复印纸 | A090101 | |
25 | 装修工程 | B07 | 指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 建、扩建无关的单独的装修工 程 |
26 | 修缮工程 | B08 | 指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 建、扩建无关的单独的修缮工 程 |
27 | 互联网接入服务 | C030102 | |
28 | 法律服务 | C0801 | |
29 | 审计服务 | C0803 | |
30 |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 C0805 | |
31 | 印刷服务 | C081401 | 指本单位文印部门不能承担 的票据、证书、期刊、文件、 公文用纸、资料汇编、信封等 印刷业务(不包括出版服务) |
32 | 物业管理服务 | C1204 | 指本单位不能承担的办公场 所水电供应、设备运行、门窗 保养维护、保洁、保安、绿化 养护的物业管理及服务(单独 实施的保安服务项目除外) |
注:1.表中所列项目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制定,除我省另有补充说明外,各品目具体内容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财库〔2013〕189号)对应内容解释确定.
2.表中所列项目不包括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和高校、科研机构所采购的科研仪器 设备。
二、部门集中采购
各级主管预算单位对本部门或系统有特殊要求,需要统一配 置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专用项目,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自行确 定本部门或系统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范围及限额标准,报同级财 政部门备案后实施•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限额标准不得高于分散 采购限额标准。
三'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单项或批 量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下同)的货物、工程和 服务项目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实行分散采购。
四'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一)货物和服务类
单项或批量金额4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应采用公 开招标方式。
(二)工程类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与工程建设 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项目200万元以上的以及与工程建 设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100万元以上的必须招 标。
政府釆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釆用招标 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 实施条例。
五、涉密采购规定
涉密政府釆购项目按照《涉密政府釆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 [2019] 39号)相关规定执行。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档案局。
广东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0年8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