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汕尾馆供应商征集公告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监管处 发布时间:2022-03-24 16:55:33
为进一步应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实现乡村产业振兴,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汕尾馆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电子卖场与场馆介绍
广东政府采购网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以下简称“电子卖场”)是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重要子系统,实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全流程网上自主交易和动态监管的公共服务平台。供应商参与云平台开展采购业务,不设置进驻费和交易服务费等收费项目,但由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如自行办理的数字证书)除外。
电子卖场特色馆适用于落实支持创新、乡村振兴等政府采购政策的采购活动。乡村振兴馆-汕尾馆属于特色馆之一,采购方式包括直接订购、团购。网址为https://gdgpo.czt.gd.gov.cn/gpmall-web/index.html#/fupin
二、征集介绍
为进一步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程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扩大交易服务范围,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有关精神以及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 38号)文件有关要求,电子卖场供应商实行承诺准入制,实现供应商自主申请、承诺进驻、动态管理。
三、征集供应商范围
本次征集的供应商范围为特色馆(乡村振兴馆-汕尾馆)的厂商、经销商。
厂商是指生产制造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商品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品牌方。
经销商是指销售厂商生产制造且在电子卖场上架商品的供应商。
四、征集商品范围
新鲜水果、米面粮油、农副加工、禽畜肉蛋、时令鲜蔬、豆腐及豆制品等六类商品。具体商品范围详见附件1。
五、供应商服务范围
广东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和其他采购实体。
六、供应商进驻条件
供应商进驻实行承诺准入制,即承诺满足以下进驻条件的供应商均可申请进驻。
(一)通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承诺满足《供应商承诺书》要求。详见附件2。
(二)厂商资质要求
除初级农产品外,需具备品牌商标注册证。
(三)经销商资质要求
具备品牌商标注册证和品牌授权文件。
七、入驻供应商及其上架产品管理要求
1.上架销售的农产品原产地为汕尾市的农产品。
2.在入驻期间,供应商上架产品必须提供对应产品由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含有CMA或CNAS认证的质检报告(效期不低于90天),并在汕尾馆公示质检报告。
3.供应商有义务配合汕尾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业务部门对所销售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4.除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供应商以外,其余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5.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供应商,需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
6.上架产品属于名牌农产品的,需提供《中国名牌农产品证书》。
7.上架产品属于名特优新农产品的,需提供《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
8.上架产品属于广东省“粤字号”农业品牌的,需提供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示公告。
9.上架产品属于农产品地理标志的,需提供《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
10.上架产品属于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需提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证书》。
11.上架产品属于生鲜肉类的,需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八、供应商进驻流程
供应商进驻流程全部在线办理,分为2步:注册账号和申请角色。
1.注册账号。申请进驻电子卖场的供应商应在新版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o.czt.gd.gov.cn/)注册账号。已有账号的无需重复注册。
2.申请角色。供应商在电子卖场【自助服务—协议管理】菜单申请对应角色,角色分为厂商和经销商,厂商需同时申请经销商角色才可以报价上架。
九、服务渠道和联系方式
电子卖场运营服务机构:400-183-2999。
相关操作指引及资料可以在新版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下载。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2022年03月23日
2 : 附件1.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汕尾馆产品分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