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转发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我市实施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工作的通知 (番财函〔2022〕712号)
来源:番禺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8-11 06:41:36
广州大学城管委会、广州南站地区管委会、广州番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我市实施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工作的通知》(穗财采〔2022〕44号)转发给你们,请主管部门
及时转发至下属单位。具体操作通知如下:
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 标准(2020年版)的补充通知》(穗财采〔2021〕12号)关于
“C0601 会议服务”品目相关说明及操作要求的内容废止,即“C0601会议服务”品目不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品目。
二、各级预算单位举办一类、二类和三类会议采购金额未达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时,按以下流程操作:
(一)各级预算单位可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信息系统”(http://meeting.mof.gov.cn/)查询会议定点场所名录
信息(图例见附件2)。场所详情页可了解场所预订、价格、设施及服务等基础信息。
(二)各级预算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定会议场所后,可直接与广州市内会议定点场所接洽相关事宜,按规定举办会议。
(三)各级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会议费有关规定开支,会议实际政府采购价不得高于会议定点场所与财政部门签订协议时
确定的采购限价。会议服务结束后,预算单位应当凭由会议定点场所开具的结算单及时进行费用报销(图例见附件2)。
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
2022年8月9日
2 :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我市实施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工作的通知》(穗财采〔2022〕44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