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潮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8-30 09:21:17
各县(区)财政局,各有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9号)要求,并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决定开展潮州市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监督评价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各县(区)财政局共同参与,以“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为基础,按照“标准统一、两级联动、分类评价、逐步推进”的原则开展,根据工作需要,由市、县(区)两级财政部门成立监督评价工作组,在检查工作中应严格履行法定程序,遵守工作纪律,依法处理违法违规问题,代理机构评价工作按此前标准(财库〔2021〕24号、粤财采购〔2021〕4号)开展。
二、监督评价范围及内容
本次监督评价工作主要针对代理机构2021年度执业情况,由监督评价工作组根据代理我市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名单,综合考虑年度代理项目数达到5个以上、2021年已被纳入监督评价范围的代理机构不再纳入本次随机抽取范围等因素,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随机抽取5家代理机构作为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对象,具体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汕头市勤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成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东臻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永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每家机构抽取的项目原则上不少于5个。
本次监督评价工作按照2021年确定的标准进行监督评价,监督评价内容依照《2022年潮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开展,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业绩与人员情况、管理情况、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4个一级指标以及11个二级指标,根据企业从业人员数量、业绩等因素,按照成长型(从业人数50人以下)和综合型(从业人数50人及以上)两类对代理机构分别进行评价。被抽取的代理机构应按从业人数选取所对应的类型表进行填报。
三、监督评价依据
本次监督评价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
四、监督评价工作时间安排
监督评价时间从2022年8月开始,采取书面审查、实地考察等方式,分材料报送、书面审查、现场监督评价、处理处罚、汇总报告共5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材料报送阶段(2022年8月20日至8月31日):被抽取的代理机构应填写《2022年潮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根据2021年度执业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参照附件2模板),以及依据《2022年潮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材料清单》(附件3)整理本机构相关情况及被抽取项目相关的文件、数据等资料,一并报送财政部门。
(二)书面审查阶段(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16日):监督评价工作组对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对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被检查单位编制工作底稿,对照评价指标体系,对参加评价单位编制评价底稿。
(三)现场监督评价阶段(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8日):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监督评价工作组进一步到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考察和沟通,代理机构签字确认盖章工作底稿或评价底稿。
(四)处理处罚阶段(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28日):市、县(区)二级财政部门对监督评价中发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违法线索进行延伸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对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纪的行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五)汇总报告阶段(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11日):市财政局形成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报告报送至省财政厅。
上述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实际通知为准。
五、工作要求
(一)被抽取的代理机构应认真对待、积极配合此次监督评价工作,将接受监督评价作为提高代理执业专业能力水平、强化内部管理的一次契机和机遇,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配合监督评价工作。每家代理机构应确定一名负责人、一名联络人,专门对接本次检查,填写承诺书(附件4)连同上述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并报送财政部门,代理机构负责人对本机构报送资料的时效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漏报瞒报的将被视为弄虚作假,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拒绝接受监督评价,将依法进行处理。
(二)各县(区)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监督评价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明确工作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并且全程参与,以确保全市监督评价工作顺利实施。参与本次监督评价的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实施回避制度,对有可能影响监督评价工作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廉洁。
六、其他事项
(一)监督评价工作组将根据工作需要延伸开展对采购人或供应商的监督检查。
(二)按照政府采购分级监管的原则,由市财政局和县(区)财政局根据采购项目所属管辖区域,同步将监督评价通知抄送至采购人。
附件:1.2022年潮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成长型、综合型)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查报告
3.2022年潮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材料清单
4.承诺书
潮州市财政局
2022年8月18日
2 : 附件4:承诺书.doc
3 : 附件1:2022年潮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成长型、综合型).xlsx
4 : 附件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查报告(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