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政府采购业务知识线上培训的通知
来源:汕尾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11-04 08:00:23
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八五”普法以及《政府采购法》《广东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府采购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和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持续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2022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原计划开展2022年度政府采购业务知识的培训改线下集中培训为线上实施。为确保培训效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市直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分管负责人、工作人员,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
二、培训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4日-2022年11月25日
学习时间:2022年11月4日-2022年11月30日
三、培训方式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培训委托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利用“正福易考通”在线培训考试智能云平台全流程线上完成。各参训人员报名成功后即可参加线上学习,学习进度达100%后,方可参加线上考试,成绩合格后由系统在线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四、要求
(一)本次培训分预算单位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两部分。每个预算单位和代理机构至少应当2人(其中预算单位分管负责人、业务人员各1人)参加培训和通过考试。
(二)各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保证学习时间,落实到人,条件允许可以扩宽培训范围(可同一帐号,集中多人共屏学习)。动员本单位政府采购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培训,培训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向市财政局或培训单位咨询。
(三)本次培训既是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更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具体要求。培训结束后,我局将通过培训机构提供的报名和考试结果进行统计备案,作为后续监督检查的重要指标。在汕尾市执业的代理机构的参训结果将作为2023年汕尾市政府采购人主体责任检查和监督评价考核等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参训人员认真学习、考试。
(四)培训费自理。各单位在培训费用开支和学习时间安排上要予学员大力支持,鼓励从事采购业务工作人员积极报名参加本次培训,具体安排与实施详见附件。
附件:1、2022年度汕尾市政府采购预算单位线上培训
实施方案
2、2022年度汕尾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线上培训
实施方案
汕尾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