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采购协会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培训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12-06 09:27:53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
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专业化水平,普及新出台的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受市财政局委托,我协会拟举办两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
两场培训时间安排如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可选择任意一场报名参加。
第一场:2022年12月12日(星期一)上午9:30至11:30;
第二场:2022年12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30至16:30;
二、培训地点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大厅(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三、培训对象
广州地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
四、授课人员及培训内容
由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三级主任科员杨涛娜同志授课,授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广州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和采购
文件编制指导意见分享交流。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取费用。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现对培训人数进行控制。每场培训线下参与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0人,各
代理机构指派1-2名相关人员参加。本次培训采取线上报名、线下培训形式,参训人员需于12月9日上午9:00前通过扫描二维码
填写报名信息,确认报名结果。
上午场正式报名入口 下午场正式报名入口
(二)交通情况。培训会场停车位紧缺,无法保障停车位,建议各单位参训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培训会场。
(三)落实防疫要求。请参训人员遵照广州市最新防疫要求,持短信通知及“穗康码”绿码参加培训,并配合现场工作人
员做好有关防疫工作。拟参训人员如有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且培训前7天有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停留史或有高风险地区活动史等应更换其他同志参加。培训期间间隔一个座位就座,不聚集讨论,并全程佩
戴口罩。培训结束后如有参训人员感染的,应及时通知主办单位联系人,并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特此通知。
广州市政府采购协会
2022年12月6日
(联系人:张胤、吴宇歌;联系电话:28866338、2886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