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关于2021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结果公告
来源:肇庆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5-09 09:35:25
一、考核单位名称:肇庆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考核内容
主要对集中采购机构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内部制度建设、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硬件设施、资金节约、业务开展、质疑投诉处理、服务评价、档案管理、廉洁自律、内部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涵盖了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
四、考核方法
肇庆市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监察部关于印发<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3〕120号)等法规及文件要求,成立由市及部分县(市、区)财政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对我市集中采购机构2021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采用单位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以及集中座谈等方式进行。
五、基本情况
2021年,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能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努力推进业务创新,采购活动和采购代理行为比较规范,较好地完成了市直及部分县(市、区)单位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工作,并积极配合推动我市政府采购制度深化改革,不断优化我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在监督考核中发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在归档资料不完整、个别政府采购信息未能及时报送、从业人员专业技能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六、考核结果
综合本次监督考核情况,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度政府采购工作综合考核为96分,总体评价结果为优秀。
七、其他事宜
肇庆市财政局已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监督考核整改意见并要求该中心对照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切实履行好集中采购机构职责,强化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强内控监督管理,强化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提高集中采购活动的效率,保证集中采购机构的工作服务质量。
肇庆市财政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