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
转发汕尾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保证金清理清退工作的通知
来源:海丰县财政局-海财采购〔2023〕14号 发布时间:2023-04-25 16:23:30
各镇人民政府(场、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汕尾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保证金清理清退工作的通知》(汕财采购〔2023〕22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有下属单位的主管预算单位,请及时转发至下属单位。
附件:汕尾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保证金清理清退工作的通知
海丰县财政局
2023年4月21日
附件:
1 : 海财采购[2023] 14号 转发汕尾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保证金清理清退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