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
转发汕尾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收取管理的通知
来源:海丰县财政局-海财采购〔2023〕1号 发布时间:2023-01-13 15:40:52
各镇人民政府(场、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汕尾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收取管理的通知》(汕财采购〔2022〕27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有下属单位的主管预算单位,请及时转发至下属单位。
附件:汕尾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收取管理的通知
海丰县财政局
2023年1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局领导,局内各股室
海丰县财政局秘书法规股 2023年1月13日 印发
附件:
1 : 汕尾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收取管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