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
转发肇庆市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
来源:肇庆市鼎湖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12-30 20:30:40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现将《肇庆市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主管部门向下属单位做好通知传达工作。
附件:《肇庆市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
肇庆市鼎湖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30日
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tzgg/info/2023/9515050.html
附件:
1 : 肇鼎财采购函[2022]13号 转发肇庆市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