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
关于转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13 07:39:01
博财采购〔2023〕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直各预算单位,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金融工作局: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我县有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博罗县财政局 博罗县发展和改革局
博罗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博罗县金融工作局
2023年2月9日
附件:
1 : 博财采购【2023】1号 关于转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