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
关于开展市直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湛财采〔2021〕11号)
来源:湛江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7-09 17:13:05
市直各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县(市、区)财政局、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湛江各县(市)支行:
为深入贯彻国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推动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有效发挥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改革政策的积极作用,加强“政企银”对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 证监会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8〕162 号)、《广东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政策措施》(粤金监〔2019〕58号)等文件精神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广东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办函〔2021)55号)的要求,决定在市直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情请看附件。
附件:
1 : 关于开展市直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