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
转发肇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收取管理的通知
来源:肇庆市鼎湖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12-14 17:04:36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我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将《肇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收取管理的通知》(肇财采购〔202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主管部门向下属单位做好通知传达工作。
附件:肇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收取管理的通知(肇财采购〔2022〕7号)
肇庆市鼎湖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14日
附件:
1 : 肇鼎财采购[2022]7号 转发肇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收取管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