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
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
来源:潮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3-19 16:27:39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要求,规范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潮财采监〔2017〕1号)同时废止。
潮州市财政局
2020年9月1日
附件:
1 : 潮财采监〔2020〕33号 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pdf